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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您好各位律师,我父10号早上8点上班(24小时制),11早上8点下班,工作期间身体不舒服仍然坚持上班,下班后到诊所看病为胃病,13号凌晨4点在家经急救车工作人员急救无效死亡,这个可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吗?
2013-07-18 21:02 rachel……(广东-清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3-07-18 21:12
对于工伤,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确认是工伤,拿工伤认定决定书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
2 孙新律师  2013-07-18 21:25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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