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的房屋分割和抚养权问题 我是一名女军官,因为和丈夫感情不和,准备离婚,我们有两套房产,都是以他的名字购买的,但是都没有办房产证,育有一子,1岁8个月,我们想协议离婚,每人一套房子,只是房子不是我的名字购买的,我让我丈夫把房子过户给我之后再离婚,他说没有必要,还说如果我不放心可以去法院公证了就行,但是我觉得还是不妥,毕竟房子不在我的名下,请问这个问题要如何解决?还有就是抚养权的问题,我丈夫的工资比我高,但我也完全有能力独自抚养孩子,我丈夫不愿意支付抚养费,以此来要挟我放弃抚养权,但是我宁愿不要抚养费也不会放弃抚养权,我丈夫就说既然不能协议就让法院来判,我想知道法院在判定抚养权的所有权时主要依据的是什么?谢谢
2010-08-15 21:40 多多妈(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5 21:55
财产肯定可以要求合法分割。小孩的抚养权利可以由女方抚养。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合法协议保障合法权利,享有房产权利和小孩抚养权利。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15337119141。
2 陈德军律师 2010-08-15 22:50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父亲按月承担抚养费。房子如果是婚姻期间购买的,不管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协商不成,建议在小孩两岁前到法院起诉。想了解更多婚姻方面的知识:www.027law.net
3 110网律师 2010-08-16 14:40
可以由法院判决 或到律师事务所对该协议作鉴证 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父亲按月承担抚养费。房子如果是婚姻期间购买的,不管谁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如协商不成,建议在小孩两岁前到法院起诉
如需 具体咨询或需要帮助 请联系武汉姜华律师 13296647992 QQ72718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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