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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我司是进出口公司,在2013年7月5日,东莞工厂到深圳港口运货途中需要有人押车
我在广东,我司是进出口公司,在2013年7月5日,东莞工厂到深圳港口运货途中需要有人押车 我在广东,我司是进出口公司,在2013年7月5日,东莞工厂到深圳港口运货途中需要有人押车,途中货车撞到大树,我司员工受重伤一只脚骨折,货车现在交警队,暂无事故鉴定书,打算私了。货运公司说是我司要求押车的,所以不负任何责任,我司认为是在货运公司的车上发生的事故,应由货运公司承担医疗及其他费用。
请问:责任如何让划分?费用怎样承担?我司是否需要承担全部医疗等其他费用?
2013-07-18 10:49 微信用户(广东-深圳)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18 10:52
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3-07-18 10:54
驾驶员全责
3 110网律师  2013-07-18 14:22
首先要看责任认定书,如果货车司机全责,货车需要赔偿,如果买了保险保险来陪。不足部分货车赔。都不赔公司赔。
4 秦步基律师  2013-07-18 15:06
首先不建议私了。你公司员工的情况,属于交通事故和工伤的竞合。员工有权要求按照两个待遇赔偿。而且,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员工属于被侵权的一方,可以要求赔偿。同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所以处理起来要慎重,且要有明确的思路。
5 付成刚律师  2013-07-18 16:51
货运公司让你一起押车,等于承认这个行为。其实这个事情,你可以要求你的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然后追究货运公司交通事故责任。以交警部门的责任人定书为准。
6 110网律师  2013-07-18 17:08
一、对于交通事故来说,货运公司需要承担责任。
二、对于工伤来说,可以去办理工伤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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