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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聘,是否有补偿问题
关于解聘,是否有补偿问题 到2008年,我正好在公司工作了10年,我是每一年就签的合同,2008年5月我产假到期后到公司上班,后又因小孩生病,多次向单位请假,8月被公司以旷工一月解聘。公司下了解聘通知书,但我一直没签字,公司其它人帮我代签了。从8月份起公司已没有发工资等。并且公司说没有任何经济补偿,我不知道我这个情况,可否向公司要求经济补偿,能补多少,我原来每月工资税前1500-2000元,不定。
  请专家指导,谢谢!
2009-01-14 17:41 my2009(重庆-渝中)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1-14 21:01
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9-01-14 21:47
1、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2、同意解除,但是要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3 110网律师  2009-01-14 23:06

 1、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如果你有证据表明你并非旷工,且哺乳期内法律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违法,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4 110网律师  2009-01-15 14:10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如果你有证据表明你并非旷工,且哺乳期内法律不允许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的做法违法,应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仲裁解决
5 110网律师  2009-01-16 14:19
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十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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