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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资购房及后续问题
关于集资购房及后续问题 2010年单位集资建房,当时签订了购房协议委托单位办理相关事宜。问题是由于当时的购房协议上签订的是93平米的房子,单位面积购价为2500元(暂定),于是当时的总房款为232500元已全部交清。到今年,单位通知最后房屋审计价格每平米增加了270多元,也就是说个人还要再补接近20000元,但是单位并没有出示相关审计资料,而且强制性的表示,不交就退还以前的房款,收回房屋。
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需要出示相关资料吗?再就是如果交了钱需要重新签订购房协议或者是合同之类的吗?单位能收回房子吗?另外还有什么需要注意和了解的。我想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2013-07-15 16:36 joalle……(湖北-宜昌)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16日 09时19分
不能简单下结论,要看当初和单位签订购房协议的具体约定内容。
2 陈晓云律师  2013-07-15 16:57
按当时的购房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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