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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前写的欠条还有效吗?有权冻结我的退休工资吗?
10年前写的欠条还有效吗?有权冻结我的退休工资吗? 2003年的欠条,好像写还款日期了记不清了,好像是2分利,我是欠款人,我2013年4月份刚办完退休,对方6月份起诉到法院了,7月15日法院来电话说我的退休工资冻结了,我没有存款,没有住房,他们有权冻结我的退休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2013-07-15 10:38 龙占云(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3-07-15 10:39
z准备证据,积极应诉
2 张  静律师  2013-07-15 10:40
有权申请法院冻结
3 孙新律师  2013-07-15 10:42
您好,对方已经起诉到法院,建议您积极应诉,收集相关的证据。
4 陈晓云律师  2013-07-15 10:44
应保证被执行人及其供养人的必要生活,如不能保证上述人的必要生活,可提执行异议
5 李中华律师  2013-07-15 10:48
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没有其他情况已经超过法律时效了,对方丧失了胜诉权
6 110网律师  2013-07-15 10:53
看欠条具体的内容,还款日期是重点。。
7 110网律师  2013-07-15 11:03
可以要求冻结退休工资
8 孙新律师  2013-07-15 11:05
需要根据欠条的内容判断,看是否具体规定了还款日期以及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若有异议,可以申请执行异议。具体可与律师联系
9 李同红律师  2013-07-15 13:17
有权冻结的。
10 徐卫东律师  2013-07-15 16:37
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诉讼时效很可能已经过了,但是要看上面写的返还日期是什么时候,因为这2年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这其中并没有不许执行养老金的规定,只要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就是可以的。
11 李建成律师  2013-07-15 20:13
你好,欠条是有效的。
12 怀向阳律师  2013-07-15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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