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的欠条还有效吗?有权冻结退休工资吗? 2003年写的欠条,好像写还款期了,我是欠款人,对方2013年6月起诉到法院了,法院7月15日来电话说把我(2013年4月刚刚退休)的退休工资冻结了,我身体不好,没有住房没有存款,他们有权冻结我的退休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2013-07-15 10:11 龙占云(北京)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7-15 10:13
应保留你必要生活,不然,你可提执行异议
2 孙新律师 2013-07-15 10:13
写过还款期的话,你可以以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我的补充: 2013-07-15 10:14
如果还款期限已过,而且已经超过两年的,可以这么抗辩
3 谷友军律师 2013-07-15 10:14
积极应诉抗辩,需要保留你必要的生活费用
4 孙新律师 2013-07-15 10:16
注意看一下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之日起超过两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了。
5 110网律师 2013-07-15 10:20
你好,如果已经写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还款日期后的两年是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两年那么就不恩呢过诉讼,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除外,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6 孙新律师 2013-07-15 10:22
需要保留适当的生活费用,否则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7 李中华律师 2013-07-15 10:23
可以向法院说明情况,如果没有其他情况已经超过法律时效了
8 孙新律师 2013-07-15 10:33
建议协商解决
9 刘青芳律师 2013-07-15 10:38
你好,欠条有效,建议积极应诉。
10 赵江涛律师 2013-07-15 10:51
可以以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
11 李建成律师 2013-07-15 10:53
您好,如果超过还款期两年则已过诉讼时效,对方无权要去返还
12 风志律师 2013-07-15 10:57
你好,建议积极应诉。官司打赢了对方因保全给你造成的损失要赔偿你。
13 徐卫东律师 2013-07-15 16:48
债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是2年,诉讼时效很可能已经过了,但是要看上面写的返还日期是什么时候,因为这2年的起算点是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这其中并没有不许执行养老金的规定,只要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就是可以的。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这其中并没有不许执行养老金的规定,只要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就是可以的。
14 怀向阳律师 2013-07-15 23:06
如果已经写了还款日期,那么在还款日期后的两年即为对方主张还款的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两年没有诉讼,则诉讼时效已经过,你可以主张时效抗辩的。
另外,对于执行,需要保留你必要的生活费,
另外,对于执行,需要保留你必要的生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