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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今年15岁。因为被同学叫去抢劫300块(后退给别人了),我想知道该怎么处理!
我弟弟今年15岁。因为被同学叫去抢劫300块(后退给别人了),我想知道该怎么处理! 我弟弟今年15岁。因为被同学叫去抢劫300块(后退给别人了)(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有被同学叫去把风关了一个月),我弟弟是5月关进去的,到现在我们任何消息都没有,也不让我们见他一面,也没说关多久(我奶奶现在100岁了,身体已经不行了,奶奶很想见我弟弟一面,可是我们见不到他,也不知道到底要关多久),9月5号就已经有四个月了,我想知道未满16的孩子应该怎么处理!到现在还没有立案,难道就这样一直关下去吗?
2010-08-14 19:09 zzzlon……(湖南-张家界)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刘江律师  2010-08-14 21:54
刑法 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调查、
2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0-08-14 21:33
涉嫌抢劫,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可来电详细咨询
如需委托律师办理,可见面详谈  
具体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218号唯一星城智兔座801 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杨文律师  13975126387 
3 刘小平律师  2010-08-14 22:33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4 110网律师  2010-08-16 10:28
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你弟弟今年15岁,第二次实施抢劫300块,5月关进去,到现在不可能没有立案。按法律程序应该批捕了,未决前你们不可能与你弟弟见面。你弟弟属未成年人,建议你们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介入案情,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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