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我于6月5日,驾驶面包车撞伤一名女子。经几所医院检查,属软组织受伤,除脚背被排气管烫伤外,无骨折等其他伤残情况。经医院一个多月的治疗,于7月8日主治医生告知可以出院修养。但该女子父亲不同意出院,若要出院,必须赔偿18000元。但本人由于经济困难,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现已负债上万元。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2013-07-12 12:53 E小刘(贵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12 13:04
可以拒绝,让对方起诉
2 张 静律师 2013-07-12 13:0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3 110网律师 2013-07-12 14:45
可以根据该过错赔偿
4 唐羽生律师 2013-07-26 16:09
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