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部门临时工怎么维护自己的劳动利益 我们有十几个人,在政府部门某局干工作已经有5年时间了,工资一直拿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600涨到1200元),没有签订合同,没有任何保险,多次找领导无果,现在的工资已不能满足生活的支出,入不敷出的我们也很难再像父母伸手。我们是否能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法有没有效果?
如果可以,请给我们详细讲解。
我们应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还是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法有没有效果?
如果可以,请给我们详细讲解。
2013-07-11 22:45 665435……(河北-邯郸)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3-07-12 06:47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没给你办理社保属于违法,可要求补办,没签合同可以主张两倍工资。
2 王献锋律师 2013-07-12 08:41
政府的临时工同样应当使用劳动法,政府更应当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你的问题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政府应当执行,不执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3-07-12 09:19
你们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各类保险。
其次,可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办理各类保险。
其次,可要求11个月的双倍工资。
4 孙新律师 2013-07-12 10:15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