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高人指点! 我的租房期为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8月31日! 现在快到期了,我不想去找房子也不想再另外付中介费!还想继续租用!可现在房东以要搬回来住为由,不再租给我。或者是我要住的话就涨房租! 现在我很是胸闷!租房时我们签过协议!其中有一条补充协议为:“ 下次续租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租金650一月)按6月支付” 现在我想知道房东涨房租是否违约?假如我告房东或者是房东告我的话,这条对我是否有利?
2010-08-14 04:14 vqa8665(云南-昆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08-14 09:24
房子是人家的,合同到期了不租给你,你没话讲,别胸闷了,快找别的的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