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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打伤人不用赔钱和道歉的吗
故意打伤人不用赔钱和道歉的吗 这件事已经过了一个多月,请问还可以上诉吗,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和村里的一户人家关系不是很好,所以发生了打架,是别人故意动手的,我妈的头和手等都被别人打了,事发后,我妈向高州的政府反映,就是这样一个月过去了,最后政府是这样说,打伤我妈的那个人没罪。。,那个人没有赔钱和道歉,我估计政府是收了钱
2013-07-11 14:18 苏华颖(广东-茂名)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11 14:30
报警了吗当时, 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将负刑事责任,同时负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2 张  静律师  2013-07-11 14:52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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