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重审程序的换押 一刑事案全案发回重审,再重审程序启动的时候,关押在各地监狱的各被告是否一定要换押集中在同一个看守所里?谢谢!
2013-07-09 21:37 fxz001……(北京-朝阳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7月09日 21时38分
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2013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宣判前只有律师、辩护人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其他任何家属都无权见人。这时,家属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防止其被刑讯逼供。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判断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可以去检察院、法院阅卷,调取侦查机关所指控的本犯罪嫌疑人及其他同案犯的口供、书证、物证、鉴定结论等相关证据,做深入研究后拟定好辩护方案,开庭的时候确定好为被告做无罪、罪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缓刑的辩护,维护被告的最大利益。
2 常路律师 2013-07-09 22:00
您好,不一定。
3 孙新律师 2013-07-09 22:28
不一定。
4 孙新律师 2013-07-10 07:04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 赵亮律师 2013-07-10 10:15
不一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会关押在一起,为防止串供。
6 110网律师 2013-07-10 11:13
不一定,如果各看守所相隔不远,一般不会集中。
7 徐卫东律师 2013-07-10 11:22
发回重审的,要按照一审程序进行,检察院重新提起公诉,由监察院决定变更强制措施。变更成什么强制措施由检察院根据案情做出决定。
8 怀向阳律师 2013-07-10 12:25
不一定啊。
9 孙新律师 2013-07-10 14:25
一般不会,即便是关在同一看守所内,也不会关押在同一房间,防止串供,建议委托律师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