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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前妻的要求合法吗?
请问我前妻的要求合法吗? 在2007年吧,我父母为了给我结婚为我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所有的房款均由我父母缴纳,并且现在我的父母还保存有缴纳房款的票据,房产证上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没有办理过户。我于2008年结婚,一直和妻子生活在这套房子里,装修也全部是由我家出钱,并且也保存有当时的收款票据,上面的署名是我的名字。在2013年吧,由于感情破裂,我和妻子协议离婚,但是我的前妻以这套房产系婚后赠予,应属父妻双方的共有财产,要求与我平分这套房产,请问我前妻的要求合法吗?如果诉诸法律法院会支持我前妻的诉讼请求吗?谢谢
2013-07-08 15:23 帝国大元帅(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3年07月08日 15时37分
不合理 属于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 孙新律师  2013-07-08 16:01
房屋属于您父母的财产,妻子不能要求分割。
3 王晔律师  2013-07-08 16:49
房屋属于您父母的财产,妻子不能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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