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在幼儿园发生意外,责任在于老师吗?给予全部赔偿? 我是一名大班幼儿老师,中午放学排队时,我班孩子都有次序的一个一个接着走出教室,其中一孩子突然走的很急将前面一幼儿不小心推倒,双双摔倒,老师立即将其扶起来,并检查幼儿的手脚是否有损伤,当时幼儿只是手有点痛,并无其他异常,老师放学时也告诉了孩子家长,孩子不小心被撞倒的经过,回家以后孩子的手出了异样,最终检查是手移位,老师也及时叫家长去看一看,并打电话关心,而后,推倒幼儿的幼儿家长却将责任推给老师,真的责任在于老师,应该给予全部赔偿?责任到底在于幼儿园?老师?还是家长?应该全部赔偿吗?这是一个意外
2012-12-13 20:30 苏瑶朵(四川-南充)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小利律师 电话:13980577810 2012年12月14日 09时51分
你好,如果老师尽到了妥善注意的义务,应该由幼儿园和幼儿的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2 孙新律师 2012-12-13 20:33
对方和老师都告上
3 王晔律师 2012-12-13 21:06
一并起诉对方和幼儿园
4 陈晓云律师 2012-12-13 21:13
由学校赔偿
5 都燕果律师 2012-12-14 09:4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对方和幼儿园要求赔偿
6 110网律师 2012-12-14 11:41
你好!学校与对方监护人承担责任。协商处理不了的,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如需法律帮助、有疑问的,欢迎来电或预约来所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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