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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就可以把土地给他人吗?
一份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就可以把土地给他人吗? 我家的老宅基地,并持有老房屋土地所证。20年前并经公证处公证约定合同,由于开发商末办理相关拆迁手续将房间拆了,后来经过法院判决建房款23000元。在去年终审判决了,可是又去审请建房不批准,会议纪要就可以把土地给别人了吗?谁能说说其中的法律?最近才听说有纪要,合法权利就没了那是法吗?请高人指点!
2010-08-12 23:59 党的好儿女(河南-郑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13日 07时44分
你说的情况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是会议纪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反映会议基本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主要具有综合性、指导性、备考性等特点。会议纪要无非是地方政府与下属各局、委共同协商地方政策的会议记录,无法上升到法律、法规、规章的高度,不是规范性文件,其效力远远低于法律、法规、规章。土地的开发必须要经过相关程序的,不是一个会议纪要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如有必要你可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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