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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里面解聘我,应该怎样赔偿
厂里面解聘我,应该怎样赔偿 我在厂里面工作了4年,从2009年6月30日到2013年6月30日。合同2013年6月30日到期。厂里里面没有跟我续签合同,但是让我继续上班,也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到期后5天(2013年7月5号)拿到体检表。体检表上面说我的肺功能异常,我的工作每天都要接触大量粉尘。后来厂里面通知我要和我解除合同。我想问一下,我这个肺功能异常属不属于职业病。还有我们厂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如果他要解聘我,他该怎么赔偿。
2013-07-05 18:51 Darlin……(重庆-渝北)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宋福文律师  2013-07-05 19:02
你们 厂是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5个月的经济补偿外加10个月的赔偿金
2 冉兵律师  2013-07-05 19:06
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你生病了,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合同。
3 王晔律师  2013-07-05 19:10
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你有职业病的,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合同。
4 刘青芳律师  2013-07-05 19:17
你好,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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