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问一个关于银行贷款的问题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5月银行出具了贷款意向书,向卖家出示意向书后,顺利办理了房产过户及入押手续,房产局出具的他项权证已经送回去银行,直到前几天公积金部分已经放款,现在处于在等待商贷放款过程中。卖家在违约不交楼的同时,还威胁我说要去银行找熟人搞掉我们的商业贷款,让银行出具不同意贷款通知,意图造成我们贷不到款而违约。请问有这样操作的可能么?如果银行真这样做了要承担违约责任么?
2013-07-05 14:59 tirble(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15日 14时20分
你好,卖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至于银行,建议你们与银行沟通。如果因为卖方的原因银行不放贷,你方也不算违约。
2 王晔律师 2013-07-05 15:09
积极跟银行联系沟通。
3 王学福律师 2013-07-05 15:20
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4 刘振海律师 2013-07-05 17:27
你可以换一家银行或现付
5 欧学文律师 2013-07-05 22:15
卖家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至于你方,如果因为银行原因不放款,也算不上你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