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纠纷 法院将要对我家房屋产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说房产证和房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是165平方米,而实际上是200平方米,法院说以登记的书证为准165,不然怕把不合法的建筑判成了合法的了。登记簿上有政府允许我家建房占地105平方米二层不超出210平方米的规定,但建房时第二层后面有两个阳台没盖成房子,因此登记的是165,实际上后来我家又把其中一个大点的阳台盖成了瓦房使实际面积达到200,并没有超出政府给我们210的规定,这个后盖的阳台算合法建筑吗?我能否要求法院按实际面积200来作为房屋面积进行判决?房子面临拆迁,法院不一起判以后麻烦更多:开发商肯定不会把后修的给我们算房产。望高手帮忙,不胜感激!
2013-07-05 13:27 栋栋阿三(四川-成都)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05 14:05
法院不一起判以后麻烦更多
2 徐志远律师 2013-07-05 13:36
超出165的面积,加盖的应该经过审批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3 孙新律师 2013-07-05 13:39
有审批的话,就是可以的 。
4 110网律师 2013-07-05 13:58
你好:要求依法判决吧
5 都燕果律师 2013-07-05 14:15
你好,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6 李小利律师 2013-07-05 14:26
你好,需要审批的才是合法的。
7 喻远军律师 2013-07-06 10:21
应当以规划和审批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