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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期间共同按揭,离婚后属于男方,但未过户,复婚后再离婚,如何分配此房产?
结婚期间共同按揭,离婚后属于男方,但未过户,复婚后再离婚,如何分配此房产? 1、夫妻双方共同按揭贷款购房一处,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
2、后来协议离婚,房产归男方,男方付给女方25万做赔偿;
3、离婚期间,男方未付给女方25万,女方也未从房产证上去名(即未过户)。
4、但一个月后,两者复婚,两者共同继续偿还贷款,
5、后因感情不合再次准备离婚,双方对此房产争执不下。
2013-07-03 13:00 8161(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年07月03日 16时18分
你好,1、复婚后,房子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25万属于女方婚前个人债权;2、再次复婚后,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2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7-03 13:50
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分割,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 周云昌律师  2013-07-03 13:37
可以重新签离婚协议,也可以诉讼离婚财产分割。此前离婚协议已经无效
4 于柱律师  2013-07-03 14:14
协议有效,按协议办理,复婚后只产生债权关系
5 110网律师  2013-07-03 15:32
你好 增值和按揭部分 女方可以索要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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