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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们两个盖了套新房,但是写的公公的名字,现在男方要求离婚,房子因为是公公的名字,属于我们的共同
结婚后我们两个盖了套新房,但是写的公公的名字,现在男方要求离婚,房子因为是公公的名字,属于我们的共同 结婚14年了,男方在北京上班,我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男方挣得钱自己留着没有交给我。我也不知道他挣多少钱,我靠我上班挣得钱供孩子上学吃喝。两个老人都已70多岁,两年前因为婆婆想盖新房让儿子掏钱盖了套新房当时让我拿出了3万元钱。办宅基地的时候写的公公的名字。当时所有的花销都是我们出的钱。现在男方在北京有了新欢《可能已有了小孩,但没证据》。男方提出离婚我想咨询这套房子是不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我应该怎么办
2013-06-19 18:47 王玲敏(河北-衡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3-06-19 18:48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无权分割
2 孙新律师  2013-06-19 22:43
以产权登记为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无权要求分割。
3 孙新律师  2013-06-21 08:34
可以拿证据证明你对房子出资了
4 周汝东衡水律师  2013-06-21 14:27
根据你所述,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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