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土地办证历史遗留问题 拆迁协议书上建筑面积248平方米,占地面积248平方米。协议上赔偿拆迁安置用地233平方米。实际拆迁安置用地239平方米,实际拆迁安置用地比协议上赔偿拆迁安置用地多6平方米,在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时,工作人员说多出6平方米要交土地出让金才可以办理,按照拆迁协议少给我6平方米怎么还要我交出让金呢?这是合理吗?我可以行政复议吗?
2013-07-01 21:58 ll9826(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3-07-02 10:23
您好!
您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您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2 孙新律师 2013-07-02 09:17
你可以提出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