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定遗弃家庭成员 我丈夫自2009年4月起夜不归宿至2009年10月离家出走至今。我们结婚10年从来没有因夫妻矛盾吵闹过,夫妻感情一直不错,2009年的元月我们送走了他患老年痴呆多年的母亲,他母亲最后弥留之际我和丈夫轮流看护陪夜直至她归西。短短的三个月后我的丈夫就发生了变故,我用多种方式与他沟通都没有实效,他是国家公务人员,我写信到他所在单位希望领导能够劝导他,但是他依旧如故,这种行为算不算遗弃家庭成员
2010-08-11 13:14 QRb139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1 13:16
不能算遗弃,遗弃的对象是没有生活能力等家庭成员。
2 李军律师 2010-08-16 16:13
不算遗弃家庭成员。好好沟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