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算传播裸照和诽谤他人吗? 春节前,我因和前女友发生了不愉快,吵着要离开分手,便又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位花垣的老师,不几天那位老师就来我这了。当天发生了关系,二天后她走了,并相约在我这过春节,她在我这过春节期间,还继续和她发生过关系的裸聊人联络,并经夫妻的名义相称,当天我让她联系和她发生过关系的人来接她,我开车亲自把她交给了她的关系人,并告诉了她的好朋友,她的好朋友并保证说她的人品如何如何的好,当晚她又回到了我这里,在我们的接触中。我前女友在她来我之时就打电话,她给我说她想放弃了,我也同意了,但没有中止来往,她星期五放学后照样到我这里来,六月我前女友来我处理房产并想恢复关系,因多种原因恢复失败,与老师也有关系,因为我与老师的交往中花了不少钱,老师多次说我是他最后一个男人,并保证说不再找男人了,我与前女友彻底分开后,老师一再表示以后偷人也只偷我一个,我就假以别人的身份约她开房,最后她也同意了,我气愤之极,把她同意开房的聊天记录和一张穿有衣的照片放到学校的网页上了,请问我这算犯了什么罪,该服多大的法律责,她与多人发生关系和裸聊,她的行为算什么?
2013-07-01 13:17 哥哥3(湖南-湘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01 13:20
侵犯别人的隐私权。
2 胡爱军律师 2013-07-01 13:39
你的做法不妥,侵犯了他人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