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关于交通方面的。
关于交通方面的。 lz爸爸菜农一个,前几天开车去卖菜,回来的途中,因前面一车开太慢,后爸爸打变向灯变换车道,后一车开得太快撞上爸爸车尾,爸爸再撞向前面一车,交警来处理之后说全是爸爸的责任,赔偿了两个车主共4500元,没收车与驾照。交警说交200元还驾照,后交了之后说要3000元。车也要另付3000元还。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做?
2013-07-01 09:37 索隆大人(广东-惠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立银律师  电话:13642329291  2013年07月01日 09时46分
交警部门须出具相应的罚款凭证,你可以根据该凭证依法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 敦新余律师  2013-07-01 09:44
可以提出异议
3 陈晓云律师  2013-07-01 09:47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4 刘青芳律师  2013-07-01 09:57
你好,如果有异议,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