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的咨询 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的,也是强制进行的。那么,在缴纳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有两种情况:一是,不给缴纳;二是,答应给缴纳,从劳动者工资中把个人部分已扣除,但没有向社会保险局上缴。如果,劳动者就因社会保险缴纳问题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的话,上述两种情况,有哪一种情况,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容易一些?
2013-06-23 17:14 幸福的时刻(天津-南开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王德民律师 电话:18522711365 2013年06月23日 19时15分
您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以及通过劳动监察投诉解决,但是司法解释3出台后,关于社险经办机构能够补办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 张勇律师 2013-06-23 17:34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给你按你的实际工资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你可以要求公司按实际工资给你补交。
3 王学福律师 2013-06-23 18:09
都会得到支持。
4 刘秀章律师 2013-06-23 20:09
都可以
5 孙新律师 2013-06-23 20:19
社保问题法院不给解决,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要求单位退还个人扣款部分,并同时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社保
6 孙新律师 2013-06-23 21:27
社会保险问题不能仲裁也不能起诉,只能向劳动局相关部门投诉。
7 孙新律师 2013-06-23 21:35
哪一种情况都法院都不受理。直接到保险监察部门投诉。时效内部分保险监察部门会要求单位补缴。单位只承担单位应承担部分,如果已经扣去了个人应承担部分那么单位就全部承担
8 杨立宝律师 2013-06-24 09:22
法院不管保险,去劳动监察投诉
9 孙新律师 2013-06-24 10:28
你好,法院不受理,需要到劳动局监察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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