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钱不还如何起诉 我在2012年12月6日借了二万元给一个朋友,当时只答应借给他半年时间,可是他写借条的时候写还钱日期为2013年7月1日,未于期之间,本人因需要资金周转,向他提出还钱的要求,结果他一再以没钱为由,多次拒绝我,还说借条上面写的日期还没到,可以不还,可是现在还钱期到了,我给他打电话叫他还钱,他还是说没钱还。现在我不知道怎么办,想通过法律程序起诉他,要求他还钱,但不知道怎么做?
2013-06-30 18:50 天使吻888(广东-江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6-30 19:04
起诉。是唯一可行的方法。
2 110网律师 2013-06-30 22:18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您的朋友应该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从借期届满之日起应该计算利息给您,如诉讼的话您朋友还要承担诉讼费。
如确定起诉您的朋友,应先找机会知悉您朋友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户口本复印件等)及财产线索,可以方便立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官司赢了却执行不了欠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您的朋友应该履行还款义务,否则,从借期届满之日起应该计算利息给您,如诉讼的话您朋友还要承担诉讼费。
如确定起诉您的朋友,应先找机会知悉您朋友的身份信息(例如身份证号、户口本复印件等)及财产线索,可以方便立案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官司赢了却执行不了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