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的权力 我家1981年开垦荒地植树造林,共4公顷,落叶松2万株左右,现在已成林,可以造材了,最低收益可达上百万元。可是地方林业不准采伐,说什么生态保护。这可以理解,但政府应该给我们相应补贴吧,这个数字简直太微乎其微了:一年300元,试想就算补贴我100年也只不过才3万块钱。这合理吗?这个补贴有依据吗?我们能否得到合理的补偿?
2010-08-11 09:24 KhF7274(吉林-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琦律师 2010-08-11 12:37
补偿价格要双方协商一致,你应准备前期投入的成本及管理费用等证据。必要时要通过鉴定来确定合理标准。
2 110网律师 2010-08-11 15:54
补偿价格要双方协商一致,你应准备前期投入的成本及管理费用等证据。必要时要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