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要到公安局备案吗 下班时间老板娘叫我帮他朋友下货造成我重伤,6个月还未伤愈,工厂也不再 发工资给我,还说他没责任,叫我去找他朋友,现在我的手术费和医药费就用了5万块了我要求工伤鉴定,他们说这部属于工伤,要自己出钱,工厂说伤残鉴定要到公安局去立案,不用去劳动局,这是什么原因,我这种到底应该谁负责。
2010-08-11 07:06 sjg6523(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10-08-11 07:36
工伤认定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局认定。不妨争取一下,申请人定不要钱!
不属工伤的,向那个朋友主张赔偿!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不属工伤的,向那个朋友主张赔偿!
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是:
1、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具体赔偿数额根据责任、伤害程度和个人、各地具体情况不同等而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2 任汝平律师 2010-08-12 17:26
如果你的老板娘办的是公司,你是公司的员工,是老板娘安排你去干的,导致了伤害,因此是工伤。不需要到公安局登记。要到劳动局申请工伤。应该聘请律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