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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因病死亡(非职业病)公司应当怎样赔偿他的抚恤金?
张三因病死亡(非职业病)公司应当怎样赔偿他的抚恤金? 张三2002在上海长宁一家公司打工 今年七月20日在上班期间突发病 即送去长宁中心医院治疗 确诊为肝癌晚期 于8月4日晚病逝 请问该公司应当怎样赔偿此人的工资同抚恤金
2010-08-10 19:17 K总就是我(上海-长宁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0 19:45
不是工伤,公司部存在赔偿问题,但公司应该支付张某住院期间的工资。
2 110网律师  2010-08-10 21:44
可以按病亡赔付。
3 李军律师  2010-08-16 17:18
误工期长短是需要专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委托律师的律师费等等。

需要帮助,可以来带你联系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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