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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一方出资,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婚前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一方出资,写两个人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婚前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中对这样的情况是怎么界定?这个是依据的婚姻法多少条,原法则是怎么样的?
打结婚证前买房,一方出资付首付(或者另一方出资一小部分比如10%),写两个人的名字,结婚后,要是感情出现问题,对房子进行分割,这个房子是属于出资方的?还是两个人一人一半的?还是其他什么情况的。
还有要是婚前买房,一方出资付首付(或者另一方出资一小部分比如10%),写两个人的名字,没顺利结婚,这个财产又如何算?
婚前买房写婚前两个个人的名字是不是比较麻烦,要多出一部分费用?
2013-06-27 22:51 feifei……(广东-广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28日 10时35分
你好,房产权属于房产证上登记的两人,为共同财产,如产证上无特别注明各自比例,离婚时一般一人一半。没有结婚,也会按双方约定或产证上登记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相关规定。建议你们可写份婚前财产约定具体约定,可免去将来出现问题而各执一词!
2 刘振海律师  2013-06-27 23:41
如离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分,得房者要补偿对方
3 江珍来律师  2013-06-28 02:30
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依据是物权法的规定。
4 110网律师  2013-06-28 09:10
属于共同财产,未约定份额则一人一半。
5 110网律师  2013-06-28 10:19
房产依物权法以登记的情况为准。
6 110网律师  2013-06-28 21:15
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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