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办教师辞职 我在上海闵行一所公办学校工作,因个人原因需要调动到徐汇一所公办学校去,已于5月份向原来学校提出辞职申请,至今已经一个半月了,学校一直以两个理由拒绝签字:一、我提出时间错过区新进教师招聘时间;二、我的合同没到期还有一年。接收方学校一定要有原学校的辞工单才能给我办理进编手续。如果原学校不放我的档案,就耽误了我进编的时间,我就以代课身份到新学校工作了,造成我一年的损失。我的问题是我这样的情况有什么法律上的依据让学校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吗?如果不签字校方是否违反劳动法?这种情况我上访是否对我有利?申请劳动仲裁会不会有用?
2013-06-27 20:30 wenzi1……(上海-闵行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6-27 23:03
如果你属于有编制的则属于事业单位调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 代雨庭律师 2013-06-28 08:43
咨询教育局。
3 王晔律师 2013-06-28 08:56
如果属于有编制的,则属于事业单位调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4 朱晓栋律师 2013-06-28 09:35
如果属于有编制的,则属于事业单位调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咨询教育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