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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安机关签署有法律效力吗?
与公安机关签署有法律效力吗? 公安机关袒护包庇杀人凶手,伪造通缉,使凶手逍遥法外十多年,从未出警进行抓捕.现因我母亲近年来一再上京信访,上级领导施加压力,要求公安机关尽快破案.于是公安局的人找到我们受害人家属,希望能与我们达成协议,和他们签署.大致内容是要我们全家人向地方政府,司法机关承诺,保证今后不再就此案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到各级部门信访.签完后他们会为我们调配一套经济适用房指标及给予一定困难补助.
我想请问,签了这份以后,如果公安机关仍然没有妥善处理这个案件,继续袒护包庇杀人凶手的话,我们还有权利去信访或者告他们吗?这样的有法律效力吗?
2013-06-27 09:09 xjl-lh(福建)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福律师  电话:15522255899  2013年06月27日 09时17分
不合法,没有法律效力。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7 09:42
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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