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温州,我想咨询下房子买卖问题。我是买方,今年四月份签订了买卖合同 我在温州,我想咨询下房子买卖问题。我是买方,今年四月份签订了买卖合同,现在手续已经全部办妥,还有尾款88万没有打给卖方。合同上写明卖方收到全部房款交房与买方。但是现在碰到了一个问题,卖方有两年的租约时间到2014年,租客已经住了半年。签买卖合同的时候房东答应5月份让租客搬走,但是合同里没写,中介也没有提醒我们。现在租客不搬出去,卖方交不了房,也不要我们的尾款,他觉得她没有收到所有房款我们没有违约责任,卖方决定去告中介。请问下作为买方我们应该怎么做,88万的尾款能不能进行提存公证?
2013-06-26 19:28 微信用户(浙江-温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6 20:20
可以提存
2 110网律师 2013-06-26 19:58
可以提存
3 110网律师 2013-06-26 20:16
公证提存是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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