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怀孕期间请病假公司不发工资 你好 ,我之前在公司有过2次流产,这次怀孕知道怀孕起,有先兆流产的征兆,医院开了15天假条,后来回老家一直到现在,中间的假条是我们县城的医院2级的,还有我们市里三级的医院假条, 现在公司5月的工资没有发, 我该怎么办
2013-06-26 16:03 qiangw……(北京-朝阳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6-26 16:38
可以劳动仲裁维权
2 李建成律师 2013-06-26 16:05
应该以合同为准
3 孙新律师 2013-06-26 16:05
如果公司批准了你的病假,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少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4 110网律师 2013-06-26 16:12
你好,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可来电免费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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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刘青芳律师 2013-06-26 16:28
你好,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6 怀向阳律师 2013-06-26 17:47
怀孕后如果诊断为“先兆性流产”的,可以凭医院证明休病假。前提是开病假单的是你建卡医院,否则视为无效,只能按一般病假处理。
你的情况属于“先斩后奏”,没有按制度请假,单位可以按缺勤处理,如果严重的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你的情况属于“先斩后奏”,没有按制度请假,单位可以按缺勤处理,如果严重的还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7 2013-06-26 23:37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