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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什么时候可以确定
交通事故认定什么时候可以确定 父亲发生车祸,已经住院一个星期,但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书还没下来,对方不愿意支付住院相关费用,怎么办?处理事故是我县交警二中队,警察说认定一种是双方自己协商责任比例,如协商无果可由中队向大队说明情况,由大队出结果。对方认为自己责任只有一半,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结果,请问各位律师们,这个交通事故认定是有期限的么,都一个星期了还没下来,如果等大队报告,还要等多久。
2013-06-25 15:37 bingda……(浙江-温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5 15:38
你可以申诉的
2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3-06-25 16:19
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如果有财产损失,建议做财产损失评估。住院治疗终结三个月和定损后,确定赔偿数额。确定赔偿数额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五、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等,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涉及人身损害的不要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
3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6-25 16:37
10个工作日左右
4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6-25 17:48
三天内提出复核。
5 陈晓云律师  2013-06-25 15:49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6 刘青芳律师  2013-06-25 16:06
你好,对于一般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测现场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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