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房产处置问题 本人离婚,婚前有房产一套,现要办理房产证。离婚时对该房产有双方签署的协议一份,协议该房屋产权归孩子(今年12岁,判归对方抚养)所有,离婚双方无权处置该房产。并且该房产由本人代管,直至孩子满十八岁。现在得到通知要办理房产证,遂有以下问题咨询:
1、 房产证可以直接写孩子的姓名吗?房产证上的产权共有人可以写我的名字吗?或者户主写我,共有人写孩子?以后会产生什么纠纷吗?
2、 如果房产证上是我和孩子共有,万一孩子发生意外,该房产如何继承?我是孩子的第二监护人,房产证上有我的姓名与没有我的姓名,在行使继承权时,对第一监护人有什么影响?
1、 房产证可以直接写孩子的姓名吗?房产证上的产权共有人可以写我的名字吗?或者户主写我,共有人写孩子?以后会产生什么纠纷吗?
2、 如果房产证上是我和孩子共有,万一孩子发生意外,该房产如何继承?我是孩子的第二监护人,房产证上有我的姓名与没有我的姓名,在行使继承权时,对第一监护人有什么影响?
2013-06-23 22:19 batadi(青海-西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3-06-23 22:24
答:1、年满18岁,可以变更登记在孩子名下;2、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自己说了算;3、有影响。
2 黄文辉律师 2013-06-24 09:49
您好!1、年满18岁,可以变更登记在孩子名下;2、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自己说了算;3、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