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意外受伤 您好!我的孩子是初中一年级学生,由于开家长会整个年段学生在操场自由活动,有校方老师监管,孩子在打篮球时被同班同学撞倒导致右手腕骨折断,请问这是谁的责任?责任怎么分?我们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和交通费用后保险公司报销了部分,请问我们剩余的费用由谁承担?请指教,谢谢!
2013-06-23 19:58 864741……(北京-朝阳区)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张颖律师 电话:15333142777 2013年06月23日 21时44分
您好,由学校和对方孩子的家长承担责任 , 我的补充: 2013-06-23 21:44
如果对方不同意赔偿 只能走法律程序 主张医疗费等
2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23 20:05
找对方和学校赔偿
3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3-06-24 20:00
具体要看证据情况,胜算较大,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4 孙新律师 2013-06-23 20:24
建议起诉加害人及学校,不过自己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5 赵江涛律师 2013-06-23 20:38
应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确定赔偿额。
6 孙新律师 2013-06-23 21:02
对方家长和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维权
7 怀向阳律师 2013-06-23 22:34
1、你孩子的人身损害应当由侵权学生的监护人承担。
2、学校在其过错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学校在其过错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 李同红律师 2013-06-24 06:56
你好,由同学家长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有过错的话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9 110网律师 2013-06-24 09:40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可以起诉对方孩子的监护人以及学校,按照责任比例分担。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有需要可来电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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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赵虎律师 2013-06-24 13:18
由学校、对方学生家长承担。
11 李建成律师 2013-06-24 16:53
你们可以先协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