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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小学生在校碰到我孩子,反而自己受伤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别的小学生在校碰到我孩子,反而自己受伤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儿子小学6年级(12岁),在学校,下课期间和同学跑着玩,在我孩子跑的过程中,学校的3年级女孩(9岁)突然冲出来,碰到我孩子身上(有学校视频),造成一点擦伤和2颗门牙有4分之一左右的脱落。
我陪同到医院检查(检查费,药费我们负的),医生说现在不能修复,得等到18岁以后做烤瓷牙。
我的问题是:
1.像这种她冲到我孩子身上,我们应该负多少责任?
2.这个小女孩自己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3.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4.他的家长说孩子会造成心理压力,意思是...精神损失,像他说的这个法律是否支持他?
请帮忙解答,非常感谢!
2013-06-21 20:29 wshl88……(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6月21日 20时35分
你孩子和小女孩、学校都应承担责任 。不构成伤残的,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失。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6-21 21:05
你们有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3-06-21 20:36
1、你们有责任
2.对方也应该有责任,具体比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确定,
3,学校一般没有责任!
4.法律不支持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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