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交房的问题。 前几月签约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合同约定是采用银行按揭方式付尾款,没有约定尾款必须什么到达卖家账户,但是约定卖家要附送屋内所有家私家电(有清单)及在收到买家首付款后3天内交房给买家。(现已经超过期限一个月)。现房产证已经是买家的名字,且买家已经根据银行要求第一时间配合办理了他项权证并交回银行办理放款手续(交回银行一个星期了)。但是现在卖家却以没有收到尾款为由拒绝交房,且偷偷搬走了屋内的绝大部分家私家电。还打电话过来说他了解到现在银行房贷额度紧张,誓言旦旦我肯定拿不到银行贷款的。要求我马上现金补齐尾款给他才肯交房。卖家这样的要求合理么?如果卖家这样一直不交房我可否找开锁公司强行换锁啊?我换锁进入该物业后我还能追究卖家延迟交房及搬走了家私电器的责任么(合同约定是每天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013-06-23 15:10 tirble……(广东-广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3-06-23 15:11
按照合同主张权利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3 15:15
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3 110网律师 2013-06-23 15:15
首先你是否将房屋的尾款付清?如果你确实没有付清,表明你是违约了的。
如果你已将房款全部付清,而卖家违约,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的权益的。如:东西搬走了,要搬回来,否则可折价赔偿;不搬出房屋,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如果你已将房款全部付清,而卖家违约,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你的权益的。如:东西搬走了,要搬回来,否则可折价赔偿;不搬出房屋,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4 刘振海律师 2013-06-23 15:38
过户和交房不是同一概念,只有付清了款,卖方才失去占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