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的责任?我需要赔损吗? 事情是这样的:在上班的途中,我(私家车)与公交车并排行驶(补充:道路是两条道的,我在中间道,公交车在靠边的道),突然一辆电瓶车从小区中快速窜出至斑马线行驶,公交车撞到电瓶车后半部分,随即电瓶车车头便倒向我车头,(我已经踩了刹车,并没有撞到她),可公交车在事后逃走了,因为电瓶车倒在我车头,使我无法行驶,且车子也损坏了,我便下车打110.警察来做笔录,电瓶车主说是公交车撞倒她,小区门口的目击者都看到事发的经过(那段路刚好没有监控)。可是第二天去交警大队,电瓶车主却说是我撞到她,于是我辩解,可是警察却说以当事人说的算,目击者说的不算,还说反正是保险公司赔,就不要牵扯公交车了。请问没有监控目击者说的都不算数的吗?我真的就说不清楚了吗?
2010-08-09 12:54 hmq100……(江苏-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09 13:03
对交警认定不服可在三日提起异议,目击者的证词可以作为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0-08-09 13:17
你好,这位朋友,据你所说,你没有责任,应该是公交车的责任,如果你对事故认定书不服,那么你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审核。
如有疑问,可电话或当面咨询:
电话:13962192433吴律师 地址:苏州石路步行街石路金座大厦100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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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10-08-10 12:21
您好!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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