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后是否需要上班 我公司在2008年12月8日的时候,在还没有和我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把我的从原来的产品营销中心业务岗调到生产车间,公司发了一份调令,我也去了报道,但知道公司改变了我的工资,而且我的岗位也不是原来业务岗后,在2008年12月19日提交一份报告给公司跟公司讲由于他违反了劳动法,所以要求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和经济赔偿。但公司没有答应,于是我就在2009年1月5日提交劳动仲裁和劳动投诉函。请问如果我已经向公司要求了他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就是要求他炒我鱿鱼),我在劳动仲裁的时候是否需要公司,如果要到公司的话,我工资怎样计算?如果我向他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算不算辞职?能拿到经济补偿吗?
2009-01-10 15:58 anson3……(广东)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锐律师 2009-01-10 16:11
你可以不上班,并要求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补偿。
2 孙新律师 2009-01-10 17:39
属于你主动辞职。
3 程才律师 2009-01-10 20:05
可以不上班,并要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