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遇到讹人的怎么办? 我对象骑摩托拐弯时和一位骑电动自行车的大伯相挂到,都有擦伤就带他去上药,觉得没事也没报警。到医院后,他家人要求做各项检查,拍片后无骨折,大伯说右胸下方疼就住院了。住了一夜,他家人说医院检查的不行,要求转院。转院后,拍片仍无事,他家人和医生发生口角后又转院。再次转院后,大伯做了全身检察,他家人只让我们交住院费,不用陪同,几天后,我得知大伯同时治疗高血压,冠心病,调节肝功能等病,迫于无奈,只得认倒霉。住了7天院,我们花了14500元,说出院了,他家人要补偿,我们说商量下吧,可他们要5万。我们是普通农民,真的付不起,他们就到我开的门市部去闹,你说我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大伯只是皮外伤,现在已痊愈,可还在输氧,做雾化,我应出这部分医药费吗?他们一天就是追着要钱,让一个80岁的老奶奶到门市部闹,报警有用吗?他们现在还扣押着我对象的驾驶证和行驶证。而且出车祸时,大伯走错了道,他应在南面,可他走的北面。 现在谁的责任都没分,我就花了那么多钱,还不行,天天到家里和门市部闹事,都不敢开门了。大家说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吗?
2013-06-22 10:21 为什么呀(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电话:18018220358 2013年06月22日 10时22分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6-22 10:22
建议报警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6-22 10:24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