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强行让我个人赔偿及强行降我工资与职位。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我想咨询下:我在一家全国性大超市企业工作,工作八年了,我担任食品部门主管一职位,今年四月份区域经理和店长经理都更换了,但前期因我上面领导让我订的大量库存商品到现在都将过期,以及前期店长经理让我上报的一些保险买单商品现在都过期,现任店长和区总让我个人买单(共合计人民币3万多),因前任店长和经理都辞职走了,并未接受任何处分,而现在公司把所有责任放到我身上,还说把商品封存起诉我,处分我降我工资,几千个单品差保质期就给我3个员工,干不过来,还安排我一大堆事情,想问问我现在被店里停用,已派人接替我的工作了,并找我谈要给我降到最低工资和职位,并让我买单那些商品,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3-06-21 10:02 lfmusi……(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王学福律师 2013-06-21 10:06
应以合同约定为准,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 陈晓云律师 2013-06-21 10:13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3 110网律师 2013-06-21 10:20
您好,单位的行为不合法,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4 刘青芳律师 2013-06-21 10:21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