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未满,提前辞职,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 您好,我是2011年7月大学毕业后签入某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期5年,属于在册员工。刚入职后,公司发了1000多元,作为生活补助,且在实习期6个月内每月发300元实习补助,但期间并未受到任何专业技能培训。在我们刚来报到时,只是在一张空白合同上签字,并未见过合同具体内容,也未通知是否有违约金和培训费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手中也没有合同。现在工作将近两年后,打算辞职,已于5月初提前通知公司。月底离职时,领导说要交纳1000多得违约金(后改为培训费),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这样做合法吗?
如果不合法,我需要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
如果不合法,我需要怎么做来维护自己权益?
2013-06-20 10:03 suihua……(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6-20 10:37
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2 张 静律师 2013-06-20 10:12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3 110网律师 2013-06-20 10:24
依您所述不用。
4 110网律师 2013-06-20 10:25
不需要。向劳动部门投诉。
5 110网律师 2013-06-21 07:14
看你的具体情况,欢迎来电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