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老板不给结算工资 我在一家酒吧上班职位服务员,但因有好的发展要走人!本人于5.27交上辞职书但离职日期写的是6.15不满一个月但辞职书他接收了.然后15号未批延迟到17号.18号我没去上班然后找老板商谈,要求其批我辞职并结算我本来工资.但老板不肯.说我这样不来上班算我自动离职没有工资.还说辞职书没有什么到期只有他批了才算!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要回我的本来工资?按照劳动法的双倍工资能要求其进行赔偿?_____(补充:在这家酒吧上班3个月了.未签劳动合同! 在领工资时有确认签字.当然领工资是基本工资签的也是基本工资的数.这样还能要求其赔偿双倍工资么)
2013-06-19 12:33 a22621……(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6月19日 12时49分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超过一年的话,就不能获得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购买社保的话一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2 钱亚芳律师 2013-06-19 12:45
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有二个月可以算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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