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空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了字,对事故赔偿金后悔赔太多怎么办? 我小车与自行车在机动车道相碰的交通事故,自动车人现已出院,我付了近三万医药费。对方一分没付,而我又一次性补偿5万给他,在此期间,因是私了,所以两方先去交警那边处理,交警让我们在事故调解书上签名,但是在责任书上,拿了空白的责任书就让我签名,我当时没多想,双方都签了,交警说很忙,过几天再把单据给我,过了几天,打电话去,说很忙,再过几天,我是5月28号出的车祸,6月9号签的名,但到现在都19号了,还没给我办理,请问交警这样做正常吗?
还有我一次性补偿给对方5万元,在家属家里给对方的,对方有开单据给我(收据是我写的,对方家属签名),这个单据有效吗?如果我对这个赔偿金额后悔,能讨得回来吗,该怎么办?
还有我一次性补偿给对方5万元,在家属家里给对方的,对方有开单据给我(收据是我写的,对方家属签名),这个单据有效吗?如果我对这个赔偿金额后悔,能讨得回来吗,该怎么办?
2013-06-19 10:53 abc123……(广东-潮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6-19 11:11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2 张 静律师 2013-06-19 10:56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江珍来律师 2013-06-19 11:03
你这种情况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4 110网律师 2013-06-19 11:10
如果已签署协议就无法后悔了
5 陈晓云律师 2013-06-19 11:19
三天内未要求复核,只能承担。
6 110网律师 2013-06-19 12:06
你好,有效的
7 110网律师 2013-06-20 09:16
双方已经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