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购房,售楼处不配合 我在某楼盘买的期房,约定好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合同已在房管局备案,现在我要取回原本属于我买方的那份合同,用于办理贷款,但是售楼处以合同为条件要求我签一份承诺书,内容是大约是45日内必须结清余款,否则按日收千分之五的违约金,我在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过,公积金贷款45日内基本上是办不下来的,售楼处以承诺书都是这样签的为由,拒绝修改承诺书内容。导致我不签承诺书就拿不到合同,就办不了贷款,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求指教,面对这种不平等条约我该怎么办呢?
2013-06-19 09:01 xiaoxi……(山东-德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3-06-19 10:57
你好,合同是一式两份的,售楼处不给你,违法;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 张 静律师 2013-06-19 09:03
按合同约定让其承担违约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3-06-19 09:06
可以起诉开发商违约赔偿
4 陈晓云律师 2013-06-19 10:03
如果特别约定,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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