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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办案的程序是否合理
警方办案的程序是否合理 我朋友在舞厅收费,因为有人不交票与他发生口角,过了三天他带了二十多人把我朋友打至肋骨骨折,肺搓伤,警方接案调查后没有第一时间抓人,说是等出院做完鉴定后,构成轻伤一起抓,说这样去打架的人就都能抓了,说人都在掌握中,我们鉴定出来轻伤后,警方又说人跑了,让我们等,这事发快两个月了,鉴定出来都两周多了,他们还不在网上通缉,就说先通过外围找,不行再通缉,说通缉有很多程序,我现在觉得他们就是在拖,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这件事可以委托律师办吗,恳求您的解答
2013-06-18 04:06 孙xu12/(黑龙江-大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何峤巍律师  电话:18710111423  2013年06月18日 04时42分
你朋友经鉴定为轻伤,打人者应负刑事责任。可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要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可向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打人者已经涉嫌寻衅滋事,如果报以警后警方立即对其先治安拘留,就不会出现嫌疑人逃匿之事,但相信这个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难以就此事说公安机关程序上有什么失当之处。积极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嫌疑人吧
2 张文东律师  2013-06-18 06:06
你好,警方的作法确实有不作为之嫌,可以向公安局的纪检、督查投诉,督促公安机关尽快抓捕嫌犯,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
3 110网律师  2013-06-18 07:27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该案情况,如果你所说属实,警方应当尽快对行为人进行通缉。
4 110网律师  2013-06-18 07:44
你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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