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友电脑被盗,报警备案,并把我作为嫌疑人告知警方,请问我是否需要接受调查? 室友电脑被盗,发现门上有不属于我和她的钥匙,报警后一个星期,警方通知我到警局审问,要求我采指纹,在不告知缘由的情况下在审问室3小时,期间不准联系外界,不准打电话,在没有给我展示任何有效证据的情况下就将我作为嫌疑人,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当我提出可以出示不在场证明,他们也说不需要,请问现在我该做什么?
2013-06-15 00:27 huangh……(上海-长宁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唐政律师 电话:13917690418 2013-06-15 13:14
积极配合调查吧,这个情况下怀疑熟人,也是常见。你如果是清白的,那就不要怕
2 张 静律师 2013-06-15 05:20
不合理。。
3 王晔律师 2013-06-15 08:14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你可以积极配合调查,只要你没拿,他是安不到你身上的。
4 110网律师 2013-06-15 11:19
积极配合警方处理